三明律师咨询电话/微信:15860026091

交通伤残鉴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1-11-30

交通伤残鉴定的过程是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等。

一、交通伤残鉴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包括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三、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所有的X片子、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入院小结、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即不要过早鉴定,不要迟迟不鉴定,前者的鉴定报告可能被推翻,后者可能因长时间的恢复训练导致鉴定不上;或等级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伤较为严重,且也准备委托律师来处理的,建议伤残等级也一并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员伤残的话是可以进行做伤残鉴定的,但做伤残鉴定一般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并且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这样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所以,申请赔偿都是有流程的一切都得按规定的来。


网站首页 律师介绍 联系律师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