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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1-11-30

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更谈不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我们在正文中会对担保的情况展开说明。

一、不知情被担保怎么处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知情被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更谈不到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通过欺诈的方式欺骗担保人进行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我们在正文中会对担保的情况展开说明。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三、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四、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是需要在担保人知情并且完全自愿同意担保条款的基础之上签订的,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才会被称作为担保人。如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欺瞒、哄骗、以假乱真的方式进行私下操作的将不受到法律的认可,此时的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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